原標題:國資委表示 部分國企將允許國有資本全部退出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李雯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9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相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黃淑和介紹說,將大力支持各種非公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的股權多元化改革中。對不需控制的國企,國有資本或可全部退出,由社會資本控股。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黃淑和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說,國資委正在制定國企改革總體方案,將在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堅持政企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下,深化國企改革。
  “我們正在按照三中全會的要求,抓緊修改和完善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這個意見下一步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實時發佈。這個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了以下內容,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優化國有經濟的佈局和結構,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黃淑和說,國企改革的重頭將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包括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種非公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到國有企業的股權多元化改革中。在股份制改革中,將主要有四種形式,對於一些涉及經濟命脈的國有企業,將保持國有絕對控股,而對於一些不需要控制的國企,國資可以全部退出。
  “第一,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少數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採用國有獨資的形式。第二,涉及國民經濟命脈和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絕對控股。第三,涉及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可以保持國有相對控股。第四,國有資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以採取國有參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黃淑和還介紹了國有企業改製中引入民間投資的基本情況。目前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引入非公資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業,已經占到總企業數量的52%。截止到2012年底,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總共是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國有股權的比例也已經超過53%。。
  按照中國的相關規定,國有企業除了繳稅以外,還需要上繳一部分收益,主要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在2020年將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提高到30%左右。黃淑和介紹說,目前國資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提出2014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繳比例的具體實施方案。
  “我們將中央企業改革的進程和企業效益的狀況,有差別、分步驟地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最終到2020年要提高到30%。並且通過公共財政的統一安排,更多地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們將充分發揮國有資本預算的引導帶動作用,促進國有資本更多地用於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加快國有經濟佈局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著力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國防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並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特別是要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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